第102章(2 / 2)

答案在这一年的暑假正式揭晓。

陈诺又来H市小住,还带了一个姑娘。

他正儿八经地给我们介绍:「啊,这是我姐陈桔,这是我姐夫叶思远,这是我外甥叶以庭,小名儿叫铃铛。姐,这是我……学妹,郑言。」

郑言个子挺高,肯定过了170,她留一头清爽短发,肤色略深,眉眼处有些凹陷,嘴唇厚厚的,典型的岭南人长相,第一眼看不算很漂亮,但是气质温婉恬静,挺有韵味。

我也正儿八经地点头微笑,装作长辈的慈祥样,说:「小言,很高兴认识你。」

铃铛这时候乱入了一下,大声说:「舅妈好!」

众人默。

陈诺抱起铃铛傻笑:「宝贝外甥,现在叫舅妈还早,要喊阿姨,等以后一定让你喊舅妈,乖哈。」

晚上我继续正儿八经地做好姐姐,给俩小孩安排房间,郑言睡客房,陈诺睡客厅沙发。

陈诺也继续正儿八经地做他的好学长,他与郑言道了晚安,然后把她送进了房间。

半夜里我口渴起来喝水,刚走到客房门口,就听门锁声响,我站住不动,只见陈诺光着膀子穿着内裤蓬头垢面地走出来,抬头看到我,他就傻了。

乌七妈黑的,我甚至都能看到臭小子红透了的脸。

四目相对,集体破功。

我索性拉着陈诺去露台聊天,我丢给他一罐冰啤酒,自己则拿了一盒优酪乳。

陈诺告诉我,郑言是广州人,比他小一届,两个人在一起才半年。

我说:「我原本以为,你喜欢的类型是我这样的,小个子,白皮肤,特漂亮的,结果你怎么找了个和我完全相反的?」

他不乐意了:「言言个子高,皮肤是不白,但她不丑吧!」

我大笑:「开玩笑的,你还当真了。」

陈诺闷头喝酒,说:「我本来也以为我喜欢你这样的女孩,读初中高中时我也觉得这样的女孩才漂亮,但是认识言言以后,我才知道,那些标准,都是个屁!」

本来,我是想让陈诺本科毕业后出国留学的,毕竟现在有经济条件,他成绩又好,男孩子多见见世面,多学点东西总是不会错的。

但他现在有了女朋友……我肚里也没转弯,直接问他:「开学你就大四了,你考虑过没有,想读研还是出国?」

陈诺低头想想,回答:「我想直接工作了。」

我皱眉:「现在可不比以前,本科学历真的没什么竞争力了。」

陈诺说:「我知道,不过我真没打算出国,如果读研究所,我也想留在广州,其实我真的想工作了,做游戏这块,现在网游可是朝阳产业,我自己挺感兴趣的,觉得可以做好,而且,我已经在和广州的几个公司联系了。」

月色下,我的弟弟侧头看着我,他光着健硕的上身,底下也只穿着一个大裤衩,面部轮廓清晰,剑眉星目,有着22岁男孩该有的一切特质,年轻,自信,乐观又执着。

我指指屋里,说:「你才多大,广州广州的,好像定了似的。」

他挑眉:「你好意思说我!你自己还不是18岁就被姐夫吃干抹净了!」

我真是说不过他。

「那爸爸和美阿姨怎么办呢?」我问:「我在这里,你又去了广州,老家不是只剩他们两个老的啦。」

「这你不用担心啦!」陈诺认真地说,「就是觉得爸爸年纪大了,我才不想出国的,毕业后,我想和小言在广州定居,然后把爸爸妈妈接过来,广州离你这里,也比老家近啊。」

我点头:「想法不错,我和思远在这里也给他们买了房子了,他们也能来这里住的,我就是怕他们住不惯。」

陈诺叹气:「实在是老家城市太小,很难发展。」

我拍他的脑袋:「少来!是因为老家没有你的言言吧!」

他抬头看我,笑得嘴都合不拢了。

接下来的几天,陈诺就带着郑言到处玩儿,有时候还把铃铛带出去。

他特别喜欢把铃铛架在脖子上走路,铃铛很喜欢舅舅,每次都玩得满头大汗,又意犹未尽地回来。

陈诺还带铃铛去游泳,打球,一个暑假下来,原本白白胖胖的叶铃铛,生生地被晒成了一个小黑碳。

我开玩笑地问叶思远:「老公,铃铛成天和小诺这么玩儿,你吃醋不?」

思远摇头,说:「怎么会。我工作忙,平时陪铃铛的时间也不多。而且我身子也不好,即使陪着铃铛,有很多游戏也不能和他一起玩。」

他看着在远处树荫下跑来跑去玩飞碟玩得正爽的三个人,说:「铃铛的确要多和健全的成年男性多相处,这对他的成长很重要。所以,我该感谢陈诺才是。」

一年后,陈诺大学毕业。他没有考研究所,直接参加了工作,进了一间规模挺大的网游公司。

我们见面的机会少了许多,一年里,只有春节回老家才能看到他。

虽然见面少了,但我与他的关系却丝毫没受影响,反而越发亲厚。。

我的弟弟已经褪去了青涩的学生气,变得成熟了,从容了,他不再穿宽宽大大的运动棉衣,而是选择了一件剪裁合体的黑色短大衣,整个人显得高大挺拔,英气十足。

我还记得我结婚的时候,这19岁的傻小子第一次穿西装的样子,虽然很帅,但总有点小孩装成熟的违和感。

不过现在,不会再有了。

他还是很喜欢铃铛,有他在,铃铛基本就不用我和叶思远管了。

我笑他:「那么喜欢孩子,就赶紧结婚生一个嘛。」

他苦笑,没搭腔。

陈诺如他所承诺的,留在了广州,郑言却考上了成都一所大学的研究生,陈诺与她,已经异地恋半年了。

之后的日子,我与陈诺通电话,聊QQ,他总是报喜不报忧,我去问过美阿姨,才知道他与郑言分分合合,纠缠了许久。

虐恋情深,相爱相杀,具体过程之惨烈,我就不多说了。

叶思远对我说:「你看,我就说了,时间和空间是对感情最大的考验。」

我不屑:「那是我弟,我弟和我一样,认准了的人,就会一条道走到底。区区三年而已,算得了什么!」

叶思远深深地看着我,没再说话。

陈诺没有让我失望,在他27岁那年,我收到了他的喜帖。

这时候,我与思远的第二个孩子出生才十个月。

我们去广州参加陈诺的婚礼,他一身白色西装,像个王子般高大英俊,一袭白色婚纱曳地的郑言静静地站在他身边,两个人像画儿一样美丽。

铃铛与郑言亲戚家的一个小姑娘奉命做花童,他捧着郑言长长的婚纱拖尾走过红毯时,还调皮地扭头朝我和思远做鬼脸。

宣誓的时候,我抱着小以萱看着舞台上,陈诺与郑言执手,对彼此说:「我愿意,我爱你。」

我突然就狠狠地哭了,思远说:「来,把脸埋到我胸前,别叫人看见。」

我记得很多很多年前,总有一个小屁孩跟在我屁股后面,他个子很小,还没变声,他很调皮聒噪,总是说:「姐姐,姐姐,你去上大学可不能找男朋友啊!」

他说:「姐姐,你要等我长大!」

他说:「姐姐,你是个很好很好的人,你的男朋友一定要足够好,我才会答应!」

我的弟弟陈诺,长大了。

番外,完。